关于开展学校2012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委《关于开展2012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团委发〔2012〕7号)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将评优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办法
1.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范围为2009级至2011级在籍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的评选对象为2009级和2010级团支部成员、学院团委常委及团委各部部长,具体要求为2011年在任且任期至少为一年。先由预参评的团员向所在团支部递交书面的申请材料进行自我推荐,团支部进行材料初审,团支部对初审合格的团员须经团员大会等民主程序确定候选人并写出推荐材料,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由学院团委初评后报学校团委审批。
2.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为我校共青团员在各个方面的典范,全校共评选10名。学院团委推荐1名。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学习成绩优异,关心共青团事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切实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申请者本人需填写相应申报表,并与个人材料(1000字左右,打印稿)一起上报学院团委组织部。由学院团委初评后报学校团委评选、审批。
3.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对象为我院各个团支部。预参评团支部需填写相应申报表,并与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打印稿)一起上报学院团委组织部。由学院团委初评后报学校团委审批。
4.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团支部达标考核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中产生,全校共评选10个。团支部结合各自特点,在充分吸取团员青年意见、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团支部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打印稿),填写相应申报表,所有申报材料上报学院团委组织部。由学院团委初评后报学校团委评选、审批。
四、相关说明
1.学院成立五四评优工作小组。
组 长:林杨
副组长:陈硕
组 员(按姓氏音序):陈硕、经大勇、梁小鹏、林杨、王瑾、王茂江
2.各班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推荐人时,须提前报经学院团委组织部。
3.请各班团支部于
4.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及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请于
5.所有相关申请表格,请自行到学校团委网站下载。
6.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各支部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
优秀共青团员 |
优秀学生团干部 |
2009级地球化学 |
1 |
1 |
2009级地质学 |
2 |
1 |
2010级地球化学 |
1 |
2 |
2010级地质学 |
3 |
2 |
2011级地球化学 |
2 |
0 |
2011级地质学 |
2 |
0 |
合计 |
11 |
6 |
备注 |
学校分配的优秀共青团员尚有1个机动名额 |
希望各个团支部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根据校团委和学院团委评优表彰的整体安排意见,认真做好本支部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