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制度文件 > 学院制度 > 正 文

地矿学院关于加强印章、介绍信管理的若干规定

【来源: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 发布日期: | 阅读次数: 】???? 【选择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遵循学校章程,严格管理,规范流程,改善服务,提高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领导印章及介绍信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管或自行用印,更不能随意放置。按规定更换印章时,新印章一经启用,旧印章应同时收回,并妥善保管,经请示主管领导予以销毁;介绍信存根必须长期保存,以备查用。

二、院属各部门需刻印公章时,需到学院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出具相关介绍信后到指定地点办理刻印手续,印章启用前需由学院办公室发文通知。

三、各部门可为本部门的师生员工开具有关介绍身份、办事事由等的证明、介绍信和公函。如遇对外事由,需要学院出具证明、介绍信和公函时,应先由当事人所在部门出具证明、然后到学院办公室换取。一般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办理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当事人姓名、职务、所属部门(学生年级、专业)、办事事由及有效时间等。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办理空白介绍信,如确因工作需自带空白介绍信时,需经主管院领导签发批准后,由当事人在介绍信存根上签字,并在存根上注明大致事由、联系单位及携带份数。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报告、发放通知、下发文件等需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日常的公章使用,由各部门行政秘书负责。

五、对于各种证件的办理,须由确定专人具体负责,集中时间进行,工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盖印手续。办理证件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转交他人代理。 

六、办理身份证明,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院办公室办理。

七、办理在校学生成绩盖章手续时,需由具体经办人核对成绩并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

八、其他业务手续需要加盖学院公章的,如报奖、考研、评审等,须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专人到院学院办公室加盖公章或主管院领导印章。

九、需要加盖印章的一切手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院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把关,严肃工作,严防漏洞,严禁不按规定办事。因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并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涉嫌违纪的,转交纪委、监察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任何人不得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有意干扰工作、无理取闹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或转交纪委、监察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规定经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十二、附地矿学院院属各部门现启用公章及保管人:

 

公章名称

保管人

中共兰州大学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委员会

任屏源

mobile48-365365

任屏源

共青团兰州大学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委员会

 

mobile48-365365学生会

 

甘肃省西部矿产资源重点实验室

李雨星

mobile48-365365榆中校区办公室

李雨星

mobile48-365365学生工作组

陈稳兴

mobile48-365365研究生会